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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信号标志,可见性,更助于了解西班牙车辆或其驾驶员的差异质量
发布时间:2025-09-02
除了数字化、车联网和直接在驾驶员仪表盘上接收交通信息带来的改进之外,某些车辆还需要安装标志,以便其他驾驶员更好地了解与他们共享道路的车辆。这些标志会显示车辆的长度、重量、负载特性、行驶速度等信息。
《通用车辆法规》附件XI列出了多达27个标志,所有标志都以字母V加数字的形式表示,数字决定了它们提供的信息类型。法规本身规定了每个标志必须具备的特征:尺寸、材质、位置或用途等。
大多数此类标志印在车牌上,代表了车辆的显著特征。只有V-13(新手驾驶员)和V-15(残疾驾驶员)在特定条件下提供有关驾驶员的信息。
两者都表明驾驶员能够以特定方式驾驶。对于后者,它们还指示某些停车优先权。
V-16预信令设备
V-16是一种事故预信号装置,它取代了经典的三角形,以指示车辆已固定在道路上或其负载落在上面。
施工和紧急情况。此外,V-12标志(正在进行测试或研究试验的车辆)和V-14标志(用于学习驾驶的车辆)及其红色和蓝色变体,用于告知驾驶员这些车辆可能正在以异常速度行驶,以便其他驾驶员调整车速。同时,V-11标志警告驾驶员,运载危险货物的车辆可能正在运输危险货物。
相当一部分信息标志提供有关后方或超车车辆的尺寸或重量以及适用的速度限制的信息。这类标志包括V-4标志(限速)、V-5标志(慢速车辆-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和V-6标志(长车辆)。此外,还包括V-20标志,该标志用于标记从载货车辆突出的负载。
还应特别提及识别道路施工车辆私人用途的方法。一般来说,带有首字母缩写SP的V-9标志代表专用于公共服务工作的车辆。
V-2标志表示在沥青路面上作业且停在道路上或行驶速度低于40公里/小时的车辆。V-1(优先车辆)是蓝灯,表示车辆正在提供紧急警务、消防、民防和救援或医疗服务。警方还有一个专用标志V-3(警车),用于非紧急执勤的情况。该标志包含指示车辆服务的符号。
乘客运输。另一项带有专用V标志的公共服务是拖车服务。因此,对于为其他驾驶员提供此类服务的车辆,必须佩戴V-24(公共道路救援服务车辆)。该标志最近由皇家法令1030/22修订,该法令更改了车牌上必须显示的图像以及车辆的登记信息。新车牌于2023年12月22日生效;然而,交通运输部(DGT)发布了一项指令,设立了一段特别时期,以便道路救援公司适应新的情况。
在客运方面,用于标识校车的V-10标志格外醒目。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出租车专用的标志,这两个标志都是发光的:V-17表示有空位,V-18表示从降旗的那一刻起出租车计价器就会亮起。
“护送车”提供另一种服务,如果护送特殊交通工具,则必须使用V-21标志进行标识;如果护送自行车,则必须使用V-22标志进行标识。这两个标志都必须放置在执行这些任务的车辆顶部。它们也可能带有V-2标志。
私家车必须在显眼的地方贴有徽章-贴纸-表明正在履行某些行政义务。确认车辆已通过车辆技术检查 (V-19) 的贴纸就是这种情况,该检查对所有车辆在注册后一定年限后都必须进行。它们的放置是强制性的。
就其本身而言,V-25徽章告知车辆在车辆登记处的环境分类,如果流通地的条例表明,则可能是强制性的。
最后,V-26标志或共享使用徽章表明该车辆已在公共登记处注册并分类。主管当局将要求或不强制使用它们。
V-16和V-27,现代三角形
V-16灯号灯将最终取代2026年1月1日紧急停车时指示道路上存在车辆的旧三角形。
目的是无需下车即可发出这些情况的信号,从车内可以将标志放置在车顶上,从而避免被碾压的风险。更换要求将此信标连接到DGT,DGT将实时报告此类事件。事实上,DGT 3.0平台已经使用这些地理定位设备将故障车辆的位置发送给导航员。
在同一条互联服务线中,最后一个V标志V-27没有物理支撑,因为它是一个虚拟标志,特别是一个“虚拟三角形”,它将出现在连接到交通总局站台的车辆的屏幕上,以警告之前报告的道路上存在危险或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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